实用的散文作文合集7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散文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散文作文 篇1周末了,好好休息吧,于是慵懒地躺在床上,直到9点半才起床。没有风,明亮而温暖的阳光洒满了阳台,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三九的严寒。阳台上好像有两只小鸟,那清脆悦耳的“唧唧、啾啾”声显得十分欢快。我想去看个究竟,没想到推门声却惊吓了它们,“扑哧”一声两只小鸟迅速地飞到对面的屋檐上去了,觉得好可惜。我站在阳台上舒展着身体,想着今天怎么度过。今天全城停电,没法看电视、上网,与朋友联系,他们又都回家了。
没有明亮的灯光,但有明媚的阳光;没有醉人的花香,却有悦耳的鸟语。
觉得挺无聊,就信步来到文体公园,那儿挺热闹。许多家长都带着孩子来到这儿,因为这儿有许多游乐设施,有充气城堡、碰碰车,还有各种四驱越野车。许多孩子跃跃欲试,家长们也忙得不亦乐乎。
为了生存、生活和未来,人们都在努力着。
来到新华书店,里面有好多人,有老人,也有学生。书店里很安静,与街面上热闹的情景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静静地在书橱前查找着,翻看着,有些学生坐在地上,有些学生趴在书架上,那专注的神情令人感到欣慰,让你不忍心去打搅他们。我找了好些时间,觉得适合自己看的书不多,只选了五本,花了近200元。看看时间,已经中午12点了,拎着书,跑到快餐店吃午饭,半天的时间就这么打发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那书店里散发出来的书香,沁人心脾,让人流连忘返。如果我们这儿多有一些图书馆,多一些图书多好啊!
从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到夕阳西下,我家的阳台始终淋浴在她的光辉里,我搬来一把椅子,坐着,看着刚买来的散发着馨香的书,直到傍晚。因为没电,所以与妻子到外面买了些面条,算是晚餐吧,当然还与妻子一起小酌了两杯。
生活平淡而安宁,这正是我所追求的。
散文作文 篇2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 ……此处隐藏1580个字……这样,千篇一律,固然也显得不美观了,没多大意思了。
在我第一次进的时候,初看一两篇文章,感觉写的很好,越是再看,越是无趣,千篇一律了,总是写的那么伤感,总是要如同梦幻般的神似,吃东坡肉,一次吃不腻,两次吃不腻,三次吃不腻,第四次便是吃腻了。说再多在没有多大意思希望某些人在选择文章时在不同的文章上给予不同的角度来看,当大作家光临小寒舍的时候不能叫人家笑话。有些推荐文章,我就不说是谁了,极其没有文学性,今天我看到一篇英文诗歌是这样的:
I Love my mom!
Yes! I love my mom!
YES! My mom give my all!
She is how nice!
“Oh,you is(be动词用错you 后用are)my mother!”
I love my mom!
我做的翻译:我爱我的母亲!是的!我爱我的母亲!是的!她给予了我所有!她是那么美丽!我爱母亲!
我看了十次竟没看出其中的妙处,毕竟词都用错了,还有奇怪的是,就这样风韵百出的文章竟然排在诗歌的第二,这将是会是属于什么问题的归类呢?
最终我也不想说些什么,只希望各位的文章不要千篇一律,所有的东西细节,或者大致含糊,不明文章中心思想,或者是关于如何不奋斗的文章。评卷人我也诚恳地你们考虑一些事情,不要将与你思想不一致的人拒之门外,我们所有人都喜欢即使是用白话说清一件事的文章,也不愿意要一个由庸俗的词语组成的一套摊煎饼。
散文作文 篇5你头戴着美丽的花环向我们走来;你手挽着花篮,盈盈地飘来;你拖着那条绿色的长裙,向我们移来。春雨啊,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赞美你啊!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是杜工部赞美你的诗句,春雨啊,你可知道人们是多么的盼望你呀!
春雷一响,你可来了,无声无息地来了,仿佛是一个怯场的演员鼓足勇气,突然就面向了观众。雨丝如烟似粉,洗去了一切的沉旧:竹林里的翠竹新拔了节,田野里的麦苗换上新装,池边的垂柳也戴上了绸丝般的外套,刚刚绽开的桃花在水雾碎雨中若隐若现,绿莹莹,红润润……
暖融融的雨丝好像一串晶莹透亮的珍珠项链,点缀着黑色的土地,青色的麦苗田,还有远处烟雨朦胧的村庄。春雨,你好像是春姑娘手中的鞭子,抽打着冬天的阴影,驱赶着料峭的寒意。你又好像是冬爷爷临行时的一番话语,告诉人们新的世界的来到,激励着人们去奋斗。你是那样纤细,但又是那样的不可抗拒。你粉碎了坚冰的顽抗,瓦解了积雪的抗御,你把大地母亲那件沉重的“甲胄”化成了袅袅的水雾,潺潺的小溪,滔滔的江水……
柔情的春雨,你多么像一位头戴金色头环的天使。从山的那一边,拖着青色的长裙,笼罩着整个村庄,干渴的大地早已按奈不住,渴望着你的滋润。你终于来了,你缠着绿色的纱巾,在晨雾中新吻着大地,你看,所有的种子都翻个身子,打个滚,揉揉朦胧的眼睛,伸着懒腰打着呵欠,一切都复苏了。
温暖的春雨,亮晶的雨丝又好像是春姑娘手中的琴弦,春风又好像是她那纤细的手指弹奏着一曲自然的交响曲。你又好像是春姑娘手中的绣花针,一针针,一线线,绣出一副完美的春雨戏春图。你温暖,你美丽,你那如丝,如线,如雾的身影出现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你听,那清翠的杜鹃叫不正是在欢迎着你的到来吗?
你的来到使人们开始了忙碌的一年,是你吹响了劳动的号角,号角一响,农民就开始下地,拖拉机就发出了欢快的轰鸣,就连那些孩子们都用朗朗的书声欢迎你,是你点醒了那些花儿们,“桃花红,桃花艳,开在那三月间”;“杏花初开春意闹”,这都是你的杰作。
春雨啊,我希望你永驻人间!
散文作文 篇6今天一老者让我帮他找些歌曲,刻张盘!因为他找的都是老歌,也是我非常熟悉和热爱的歌。他说他家有网有刻录机,可是他儿子不给他弄,他只好找我来帮忙,我欣然允诺!他找的歌都是老歌唱家,诸如李谷一,李双江,郑绪岚,郭兰英等演唱的歌曲。他让我帮他找《金梭和银梭》,那可是我上初中的时候学校组织课间跳舞的歌曲,那时候80年代初最流行的歌曲,电视上、广播上经常播放。学校一到上课间活动的时候就放这首歌曲,欢快、活泼、激情、向上!
在网上搜了半天也没有搜到金梭和银梭的原唱,我试放给他听,结果是现在的年轻歌手翻唱的。把原来的歌曲改得一踏湖涂,一点也找不到原来歌曲的味道和意境。现在不是常有翻版吗,年轻的歌手翻唱老歌,他们把原来的曲子,稍做改动,便是翻版。可是在我听来,分明就是跑调。所以如果有谁唱歌跑调,我就戏谑为“翻版”。老者一听歌曲根本就不是原唱,说了一句:这叫什么呀,简直是糟蹋了这歌曲。我觉得他的“糟蹋”两个字用得极贴切,太精辟了!现在的歌曲,哼哼呀呀的,不是愁就是忧,而且听着差不多都一个调。有一个朋友曾说,还是老歌好,歌词写得好,歌曲的旋律听着也舒服,现在的歌听着让人颓废!
是经典老歌伴我一路成长的!那是上小学的时候,我的家离学校约有三里之遥,每天中午我和妹妹都会一路小跑着回家吃中饭。我们途经的515黄金部队,每天中午都会放那些当时很流行的歌曲,有李谷一唱的《知音》啊,有蒋大为唱的《啊,牡丹》,还有郭颂唱的《乌苏里船歌》,什么苏小明的《军港之夜》等等啊,太多了!我们就天天听着优美奔放的歌曲欢跳的跑回家,然后再跑回来。从来没有觉得累过,或许正是那时天天锻炼的原因,后来我的身体就比小时候强壮多了。
一个人的成长环境,也注定了她的品味和爱好。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是听着老歌一路成长的。所以我们眷念老歌,怀念老歌!总是觉得老歌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而经久不衰!现在好多的流行歌曲,听起来总感到没滋没味的。可是我的女儿和我就不一样,她要是在家,我甭想听歌,因为我听的都是老歌,在她眼里,那些老歌太土太难听了。可是我又不愿意听她所谓的流行歌曲,而且又拗不过她,只好趁她不在家的时候,自己尽情的听会,尽情的喊会!
虽然时光在流逝,可是依然改变不了我们对老歌的热爱!听着老歌,我们便想起了过去的岁月!不管时光如何流逝,不变的是我们的情怀!
散文作文 篇7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朝闻夕事里又到了偷金币的时候了,我却没有心情再去玩了。
我站在路口,等一个估计永远都不会再回来的人。犹如穿越时空,却在等待现在的他。
有时候,我觉得我的脑子是死掉的,根本不会思考,不会变通。我上小学的时候,他在上大学。如今我就要上大学了,记忆里却以为他还在大学里等我。可是光阴不会等他啊,他坐在光阴的船上,渐行渐远,生活里却不会有一丝半点我的痕迹。
我还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他的身影在我记忆里万分清晰。在家乡的小路口上,是他上大学过年回家。漂亮的羽绒服,漂亮的脸庞,那是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忘记的风景。
他离我很远,我昂着头傻傻地看着他,他对我笑,笑容能融化满江的春水。他轻轻地拍我的头,尽管我知道他一直都当我是个可爱的孩子,可是我已经很满足了。我们曾经距离的那么近,我都可以听得到他的呼吸,感受到他呼出来的热气。
我们的曾经。
回不去的过去。
文档为doc格式